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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9 16:29
来源: 三门峡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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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全体人员

“五一”假期将至,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防控风险隐患,加强作风建设,现将节日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带头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坚持人、环境同防,扎实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期间遵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在主城区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参加各种形式的人群聚集性活动,坚决做好自身及家庭成员健康防护,在公共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的良好习惯

二、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期间除工作原因外不跨市流动,如确需外出,必须向秘书长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并按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坚决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坚决杜绝危害疫情防控安全行为的发生。

、严格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按时在岗带班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转,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现象。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省市纪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对各地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如因工作出现断档、空档被上级抽查发现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做好卡点值守工作。节假日期间有疫情防控值守任务的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局统一安排,认真做好联系小区卡点值守,按时交接班,严格管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严格规范车辆使用管理。节日期间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所有公车一律封存(值班车辆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车的,必须严格履行用车手续并进行报备。

、严格落实廉洁纪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期间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部署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倡导文明、厉行节约、防止浪费,坚决杜绝滥用公款办理节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现象,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三门峡市信访局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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