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我市的通知详情,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2023年“五一”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3日放假,共5天。5月4日(星期四)上班。
二、各科室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节假日期间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按时在岗带班值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确保政令畅通、高效运转,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现象。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节日期间省市将抽查值班在岗情况。
四、”五一”假期情况共报送2次,分别于5月1日15时前报送前三天情况(王凌飞负责),5月3日 15 时前报送假期期间总体情况(高崇负责)。报送内容: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情况。报送要求:相关统计数字要与2019年、2022年情况进行比较,总结分析新趋势、新特点。联系人:王硕 电话:2822576 18839858558 邮箱:smswxxk@163.com smswxxkxsq@163.com
六、根据季节变化,自2023年5月4日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15时至18时。
五、放假期间请全体机关同志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希望大家过一个和谐安全、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劳动节。
特此通知。
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