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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10-14 17:39
来源: 三门峡政法

关于公开征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切实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举报、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建平安、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本次公开征集的线索主要为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包括以下情形:

(一)性侵伤害类

1、对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奸淫幼女、强制猥亵、强制侮辱、猥亵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2、监护人、近亲属、老师、医护人员、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校园保安等负有监护、看护、教育、医疗、管理职责的人员,利用特殊身份、职务便利性侵、猥亵未成年人;

3、以恋爱、交友、照顾、资助、兼职、补课等名义,诱骗、哄骗、胁迫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实施猥亵行为;

4、通过药物、酒精、胁迫、恐吓、控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迫使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

5、实施网络隔空猥亵,通过社交软件诱导、胁迫未成年人拍摄、发送隐私照片、不雅视频,开展线上言语、视频露体等骚扰猥亵行为;

6、偷拍、偷录、传播未成年人隐私影像、不雅视频,散播未成年人涉性隐私信息,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名誉;

7、组织、介绍、引诱、容留未成年人卖淫,拉拢、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各类涉黄活动;

8、结伙性侵、多次性侵未成年人,或专门侵害未满14周岁低龄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弱势群体;

9、性侵后恐吓、封口、威胁被害人,阻挠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报案维权;

10、知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伤害后,包庇、纵容、隐瞒违法事实、未依法履行报告及制止义务的失职违法行为。

(二)校园侵害类

1、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托育机构内发生的结伙欺凌、辱骂恐吓、殴打推搡、恶意孤立、造谣排挤、强行索要财物等校园暴力、欺凌行为;

2、教职工、授课老师、托管人员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学生,超规罚站、罚抄、辱骂、人格羞辱、区别对待等违规惩戒行为;

3、教职工与未成年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骚扰学生、违规私下接触学生;

4、校外人员闯入校园、在校园及周边围堵滋扰、敲诈勒索、尾随恐吓、欺凌伤害未成年学生;

5、学校、培训机构发现校园欺凌、学生受侵害线索后,隐瞒不报、处置不力、未及时干预、未告知监护人、未上报主管部门的失职失责行为;

6、校园周边存在无证流动摊贩,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7、校园及周边违规设置高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措施的违法行为。

(三)网络侵害类

1、通过网络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涉未成年人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赌博诱导等不良信息;

2、利用网络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裸聊、刷单、诈骗等违法活动;

3、招募未成年人从事网络非法活动等行为;

4、通过贴吧、短视频、社交通讯软件等网络渠道销售毒品、酒水、烟草制品等行为。

(四)用工违规类

1、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强迫未成年人劳动;

2、安排未成年人从事危重、有毒、有害、高强度等禁忌劳动;

3、变相压榨未成年人劳动力、克扣未成年人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

(五)拐卖操控类

1、拐卖、拐骗、收买未成年人,组织、胁迫、诱骗未成年人乞讨、流浪、表演、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行为;

2、为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如提供作案工具、作案场所、提供实施犯罪窝点等。

(六)监管失职类

1、监护人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期放任未成年人无人照料、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2、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游乐场所等经营主体违规经营,存在危害未成年人安全隐患、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七)场所违规与违禁供给类

1、宾馆、酒店、民宿、公寓、电竞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违规单独接纳、留宿未成年人入住,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制度;

2、住宿场所接待未成年人与陌生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核实身份关系、未留存监护人联系方式,发现疑似侵害、胁迫情形不报告、不处置、不告知监护人;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违规接纳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进入、上网,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

4、营业性KTV、酒吧、迪厅、洗浴会所等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违规允许未成年人滞留、逗留;

5、各类娱乐场所、商务会所、餐饮酒吧组织、提供、介绍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陪酒、陪聊、陪玩等有偿陪护服务;

6、向未成年人销售、售卖、赠送毒品、香烟、酒水、预包装酒精饮品,诱导未成年人吸毒、饮酒、吸烟;

7、向未成年人销售、售卖、赠送电子烟及烟弹、烟具等配套产品,为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提供便利;

8、向未成年人售卖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管制药品、精神药品等违禁物品;

9、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手机租售服务;

10、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沉浸式娱乐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血腥、暴力、色情等不适宜其年龄段的主题场景和剧本;

11、诱导、教唆、引诱、胁迫未成年人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违规活动;

12、台球厅、棋牌室、私人影院等各类经营性场所违规放任未成年人实施夜不归宿等危险行为、不良活动,未尽未成年人安全管控与保护义务,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为方便群众举报线索,现开通多元举报渠道,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如实反映相关线索:

市委网信办

电话:0398-2928002(工作日)

邮箱:smxhwm@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六峰南路市林业局8楼网络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科

市检察院

电话:0398-12309(工作日)

邮箱:smxjcywjc@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东路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市公安局

电话:0398-110

邮箱:smxzazd@126.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永安街路口东50米三门峡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

电话:0398-2816615(工作日)

电话:0398-2816611(节假日)

邮箱:sjyanquan@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中路31号市教育局安全法制科

市文广旅局

电话:0398-2169001

邮箱:smx2169180@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中路14号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市场监管局

电话:0398-12315(24小时接听)

邮箱:smxscjg@126.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西20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局

电话:0398-2930829(8点-18点)

电话:0398-2851053(18点-次日8点)

邮箱:smxcgj@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六峰南路148号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市人社局

电话:0398-2855273(工作日)

邮箱:smxldjc@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956号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

市消防救援局

电话:0398-3119000(工作日)

邮箱:smxfwh@163.com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分陕路与商贸路交叉口西北角市消防救援局

市烟草专卖局

电话:12313(24小时接听)

来信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路中段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举报时请尽可能详细说明违法事实、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案人员、相关证据及线索来源等信息,并留存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核查结果。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持续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

四、反映须知

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恳请社会各界积极主动参与,常态化排查、举报身边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携手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特此公告。

中共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员会

三门峡市委网信办

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

三门峡市公安局

三门峡市教育局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

三门峡市城管局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消防救援局

三门峡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6月16日